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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无证无照经营!沈阳市监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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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广大经营主体:

衷心感谢广大经营主体为沈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卓越贡献!为维护沈阳的市场经营秩序,我们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做好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简称“无照经营”)的清理工作。

自2019年大部制改革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引导、指导无照经营申请登记营业执照22258户,立案查处未按期改正、对社会造成危害等情形的无照经营案件305件,罚没款3772.7万元。目前,仍有一些无照经营户未意识到无照经营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滋生消防与治安风险隐患等严重后果。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无照经营户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及时前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截至2025年7月10日,对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仍然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予以查处。同时,对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户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若存有困难的,可拨打12315电话申请帮助或咨询。欢迎全市广大经营主体和市民朋友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无照经营线索,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

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