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交通安全 货车司机受罚 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通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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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晋峰)脚上穿拖鞋,安全带用卡口固定后压在身下,只图舒服不顾安全的货车司机,最终受到相应处罚。5月20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通报相关情况,向大家发出警示。
5月15日晚8时30分许,高速五支队二大队民警在辖区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截停了一辆大货车,当交警要求司机下车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时,司机一翻身便跳下车,很明显没有使用安全带。交警细细检查,发现司机用卡扣将安全带固定在卡口上,司机也承认,自己嫌系安全带“不舒服”,上车就将安全带压在身下。另外,交警还注意到,司机穿着拖鞋。最终,交警对司机作出合计罚款150元,记4分的处罚,其中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记1分;穿拖鞋妨碍安全驾驶罚款100元,记3分。
交警提醒大家,安全带是生命带,一定要按规定使用。另外,气温飙升,不少人喜欢穿拖鞋开车,殊不知这种行为非常危险,很容易因刹车不及引发事故。请大家切莫为了一时“舒服”,将安全置于脑后。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