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复议找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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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事复议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
一般原则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特殊情形
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针对地方政府的复议机关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针对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复议机关
地方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作为申请人时,由设立派出机关的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派出机构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是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政府。
针对被授权组织的复议机关
由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作为复议机关。
综上所述,如果你需要申请人事复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向相应的政府部门申请。一般来说,可以先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的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如果涉及特殊行业或垂直领导部门,则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