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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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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通常指的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决定使某份或某些投标文件无效。以下是常见的废标情况:

无单位盖章或签字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印章。

格式填写问题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投标文件内容问题

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除非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名称或组织结构不一致

投标人的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保证金问题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问题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弄虚作假

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报价问题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实质性响应问题

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资格问题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

泄露保密信息

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串通投标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虚假中标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实质性内容谈判

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供应商数量不足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违法违规行为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报价超过预算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其他原因

如因路远、堵车、乘电梯等客观原因而超过截止时间投标的;未按规定密封的;串通投标且投标文件内容多处雷同的;利用以前投标文件电子板编制新的投标文件,却忘记更改招标文件编号或投标日期等。

废标后,招标方通常会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涉及严重的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投标人被取消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