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15部门联合出台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
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5个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印发《自治区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实施方案》,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明确“任务书”和“施工图”。
碳足迹作为衡量生产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标,对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我区从全面构建宁夏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多方参与共同构建碳足迹工作格局等方面明确碳足迹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以清单化形式部署13项具体任务,涵盖特色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定、推动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区内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等关键领域。
“《方案》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分阶段明确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目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目标,到2027年,我区将初步建立起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到2030年,自治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基本完善。
与全国整体相比,我区将立足自治区实际,聚焦单晶硅、双氰胺、抗菌素—泰乐菌素、金属锰、铁合金、葡萄酒、枸杞、牛奶、冷凉蔬菜、芳纶、氨纶、煤制聚乙烯、煤制聚丙烯等重点特色产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研究,制定出台相应的团体标准。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扎实、条件成熟的团体标准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同时,我区支持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第三方机构等依托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在依法合规、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收集整理数据资源,发布区内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探索建立自治区重点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与国家数据库形成衔接和补充。同时,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自愿开展碳标识认证,率先在“六新六特六优+N”产业探索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明确标注产品碳足迹量化信息,促进节能降碳。
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凝聚合力、协同推进。我区将强化政策支持与协同,制定出台自治区碳足迹管理制度,推动将产品碳足迹要求融入贸易、财政、金融和产业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碳足迹试点,探索政策支持工具创新,支持公共采购、公众消费、绿色出行和碳普惠场景中优先采购和使用碳足迹较低产品。同时,发挥政府和国有企业带头作用,适时将产品碳足迹相关要求纳入采购需求,鼓励政府和国有企业加大对碳足迹较低产品的采购力度和应用力度。以枸杞、葡萄酒、牛奶、牛羊肉等特色消费品为重点,有序推进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引导商场和电商平台等企业主动展示商品碳标识,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碳产品。(宁夏日报记者 李锦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