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以“检察蓝”守护黄河“清”
4月的黄河,春潮涌动。从毛乌素沙地到关中平原,719公里的黄河陕西段,岸边绿意盎然、百鸟翔集,充满勃勃生机。
“没想到黄河的水这么清,岸边风景这么美!”4月20日,站在黄河入陕第一湾——府谷县墙头村黄河龙湾景区的一处观景平台上,来自西安的游客马隆感叹。
黄河府谷段由浊变清的背后,离不开多部门的共同努力。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一批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案件,开展跨区划检察改革,激发群众参与保护活力,以检察之力助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府谷县地处内蒙古高原与陕北黄土高原东北部的接壤地带、毛乌素沙地边缘,区域内植被稀少,长期以来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属于黄河泥沙的集中来源区。正因如此,非法采砂者盯上了这处采砂“宝地”。
“现场采砂量达3483立方米,相当于两个标准游泳池。”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娇告诉记者。2024年7月,接到府谷县石塔梁村村民举报非法采砂的线索后,该院经调查得知,案发地属于天然牧草地,地表植被被破坏,生态系统和矿产资源遭受双重损害。
随后,一纸检察建议揭开整治序幕。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矿产资源监管职责。府谷县自然资源部门不仅追缴拍卖4万余元矿产品、开出19644.84元罚单,还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中对县域12处重点区域完成排查,5台非法采砂设备被查扣。检察机关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推动属地政府建立了“人防+技防”的监管体系。
如今,修复后的山峁焕发新生机。泛起新绿的河岸边,黄河的“金砂”终于回归为滋养土地的“春泥”。
府谷实践只是陕西检察机关守护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缩影。2023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新修订的《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也于同日施行。两年来,陕西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为抓手,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高质效办理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案件7520件,其中1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跨区划改革实现一体履职
跨区划检察改革是破解流域治理难题的关键一招。2022年,陕西设立4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关中平原地区、陕北高原地区、秦岭北麓地区3个检察院专门办理涉黄河流域案件。在省检察院领导下,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与区划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实现检察履职“一盘棋”。
“清水河沿岸多处可见生活垃圾与建筑废料堆积,长期未清理。”2023年秋,有志愿者向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反映。清水河是灞河一级支流浐河的支流。经检测,该河段水质已恶化为劣五类,威胁流域生态环境。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协同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诉”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推动街道彻底清运垃圾并实施生态修复,同时引入100余万元社会资金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使清水河水质显著提升。
2024年7月,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助力陕西省荒漠化综合防治和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活动,推进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工作。其间,检察机关在办理某在建工程项目在黄河流域浅层地下水超载区非法取水公益诉讼案中,通过法律监督模型向区划检察机关移送同类线索,当地立案后督促追缴水资源税115万元。
近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积极融入黄河保护“一盘棋”,与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扩大沿黄“朋友圈”,推进“构建跨区划检察多元协作机制”改革创新项目,建立跨区划院内部机制38项,与新疆、甘肃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6项,与法院系统和行政部门建立协作机制27项,与全省10个市级检察院建立生态环境协作机制。
激发公众参与保护活力
渭河兴平段曾因采砂导致河堤损毁,沙坑积水成患。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线索后,通过实地勘查、无人机取证,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制定“生态修复+景观改造”方案,推动回填沙坑、加固河堤、种植绿植。
如今,兴平市昔日的“生态疮疤”已变身波光粼粼的仙女湖,成为群众的休闲打卡地。当地志愿者自发组建护湖队,“检察监督+群众参与”的生态保护新模式已在兴平市落地生根。
保护母亲河,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积极推广应用最高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深化“志愿者+检察监督”公益保护模式,助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2900余人,提供线索1200余条。
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志愿者联合会、西安市心连心志愿者协会等7家环保组织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宝鸡市检察机关建立13支1500人志愿者队伍,引导生态环境破坏者变成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联系当地渭河流域环保组织志愿者组建“渭河守护者”队伍,全方位守护渭河生态环境;延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官+专业人士”工作模式,聘请专家教授和行政机关业务骨干担任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智慧解决办案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在陕西,“检察+社会”的环境保护模式和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已从蓝图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