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烟台全市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378件
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93件,审结1378件。加大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严惩环境资源犯罪。全市法院审结非法狩猎犯罪案件39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件。
全市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归口管理,全市两级法院均建立起环资审判专门机构,共配备法官49名、审判辅助人员81名。
妥善化解涉农村土地资源纠纷,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241件,全力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
烟台司法“擎”起生态保护伞,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昨日,记者自烟台中院举行的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践行最严法治、系统保护和协同治理理念,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378件,以司法之力护航烟台生态建设。同时,探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为我市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严审环资案件
筑牢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93件,审结1378件。加大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严惩环境资源犯罪。全市法院审结非法狩猎犯罪案件39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件。强化环境资源领域民生保护,妥善审结涉噪声、水、大气、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案件13件,审结涉及探矿权、采矿权等资源开发利用类案件6件,确保各类资源要素依法有序开发利用。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环境资源违法行为,保护社会公众的环境安全,依法妥善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06件。
全市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归口管理,全市两级法院均建立起环资审判专门机构,共配备法官49名、审判辅助人员81名。在实现机构、人员“物理”聚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理念“化学”融合,环境资源审判队伍能力素养得到有效提升。2024年,全市法院有2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得省级通报表扬。
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社会公众环保法治意识。2024年以来,通过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5件。莱阳法院审理的一起因村民在自家平房顶安装光伏发电板影响邻居通风、采光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原告的通风、采光情况及国家提倡的绿色、低碳、环保的清洁能源利用方式,最终判令被告对光伏发电板的位置进行合理调整,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服务发展大局
助力绿色低碳示范城市建设
聚焦服务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大部署,全市法院持续拓展“司法助企·绿色审判”专项行动成效,依法审结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66件。
聚焦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6件,确保伏季休渔政策落实。加强海洋生态修复措施综合运用,探索“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机制,系统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在开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依法适用增殖放流责任承担方式,责令被告人向指定海域增殖放流鱼苗72.63万余尾,促进了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19次,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环境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坚持对破坏农用地违法行为零容忍,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1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妥善化解涉农村土地资源纠纷,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241件,全力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
深化多元共治
构建生态保护协同格局
生态保护不能仅靠一家之力,全市法院贯彻落实烟台中院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依托府院联动平台,推动环境资源领域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烟台中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联合印发《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凝聚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合力,妥善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5件。联席会议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疑难复杂问题化解。龙口法院针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类案件常见问题,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向辖区镇街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
此外,创新打造普法宣教平台。依托“法庭+联络点”打造岛上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在设立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人民法庭的基础上,建成全省首个海洋生态环保法治教育基地,并在砣矶岛设立法官联络点,形成覆盖全海岛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平台,持续擦亮海岛法庭品牌。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李儒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