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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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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资格不符合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标书制作存在问题,如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符合性审查未过关,实质性条款未响应等。

实质性内容未响应:

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未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字盖章不全:

投标文件正本中未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

报价问题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投标函中的报价和详细报价表中的总计金额不一致,或与分项报价表各个细项加起来的金额不一致。

违法、违规行为: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

其他情形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标书中的日期写错。

偏离表部分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授权委托书存在问题,如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因客观原因超过截止时间投标。

未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

串通投标,且投标文件内容多处雷同。

利用以前投标文件电子板编制新的投标文件,却忘记更改招标文件编号或投标日期。

这些情形均可能导致整个采购项目被终止或采购活动被认定为无效。建议投标人在准备标书时,仔细审查各项内容,确保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避免因细节问题导致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