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香港劳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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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劳工假,也称为法定假日,是根据香港《雇佣条例》(第57章)规定的员工必须放假休息的日子。根据该条例,所有雇员,不论其服务年资长短,均可享有每年12天的法定假日。如果雇员在紧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3个月,更可享有假日薪酬。此外,法定假日也适用于外籍家庭佣工。
法定假日通常包括以下几天:
1. 元旦日
2. 农历新年(农历年初一及初二)
3. 清明节
4. 耶稣受难节
5. 复活节
6. 劳动节
7. 佛诞
8. 端午节
9.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
10. 国庆节
11. 中秋节翌日
12. 重阳节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定假日恰逢雇员的工作日,并且雇员在该日没有工作,雇主通常需要支付额外的假期薪酬。此外,香港的公众假期(又称“银行假”)与法定假日不同,雇员每年享有17天的公众假期。
建议雇主和雇员都清楚了解这些假期安排,以确保在适当的时候放假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