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债务抵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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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抵偿,也称为债务抵消,是指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将其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债务抵销分为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法定抵销是依据法律规定的抵销条件而进行的抵销,例如《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时,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除非根据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约定抵销则是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进行的抵销,即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以各自持有的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
在债务抵销中,还有一些限制和注意事项:
不得抵销的债务:
包括性质上不得抵销的债务(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等)和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
通知义务:
当事人主张抵销时,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抵销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再附加任何条件或期限。
通过债务抵偿,当事人可以简化债务关系,减少交易成本,并依法终止合同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