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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需要哪些证明

时间:

办理随军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材料:

申报单位政治机关请示:

一份。

军官家属(干部)随军随调审批表:

一式三份。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一式三份。

驻地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给驻地市人事局调配处出具的接收函:

原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家属原单位人事部门给市人事局调配处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原件。

干部任职命令:

原件和A4纸复印件。

专业技术干部或文职干部的相关证明:

如调整专业技术等级、晋升文职级通知等。

家属个人档案:

包括《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分配派遣证》、《大学生转正定级表》等。

结婚证:

原件和A4纸复印件。

户口本:

原件和A4纸复印件。

军人配偶身份证:

原件和A4纸复印件。

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

原件和A4纸复印件。

随迁子女超过十六周岁的中学在校证明:

如适用。

驻深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呈批表:

一份。

干部家属随队批准书:

验原件。

干部家属随军报告表:

验原件,并在原件上签署有关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军官证:

验原件。

配偶的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验原件。

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验原件。

入户申请审批表:

表格在区公安分局领取,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