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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房子可以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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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查封的房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或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如果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涉及诉讼或执行的房屋:

凡是涉及到诉讼、执行的房屋,无论是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还是其家属名下,都可以被查封。

违章建筑:

交易房屋系违章建筑的,法院可以予以查封。

产权不明或有纠纷的房屋:

产权不明导致纠纷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以维护权益。

存在高额抵押的房屋:

交易房屋存在高额抵押的,法院可以查封并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恶意转移或变卖房产:

产权人涉及恶意转移、变卖房产的,法院可以查封。

违法交易房屋:

交易过程中,产权人有违法行为的,法院可以查封。

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房屋:

在执行案件中,如果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以查封其房屋。

超过生活所必需的房屋: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予以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也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此外,法院在查封房产时,还需遵循法定程序,并有充足证据及法律依据。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