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叫什么
时间:
再审是指 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其目的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
再审的特点包括:
提起再审的主体:
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
提起再审的客体: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提起再审的时间:
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没有截止时间限制。
再审程序:
再审程序属于“非常程序”,用于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或裁定。
再审可以由原审人民法院进行,也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是因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实行。再审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其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不得再上诉或抗诉。
总结: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程序是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