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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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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您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来支持您的离婚请求:

婚姻关系证据

结婚证:证明您和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

户口本:证明双方是否为同一家庭户。

人事档案材料:如职工登记表、履历表等,证明身份关系。

婚姻关系证明:如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适用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

电子结婚证:在支付宝-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电子结婚证。

感情破裂证据

证明重婚或同居的证据:如邻居或熟人的证言、公开资料、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资料等。

家庭暴力或虐待证据: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赌博或吸毒证据:如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记录。

分居证据:如分居协议、居住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明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被宣告失踪的证明等。

子女抚养证据 (如有子女):

子女身份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

抚养能力证明:如收入证明、教育背景、居住条件、照顾孩子的经历等。

财产分割证据

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银行存款证明等。

债务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明细。

身份证明

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据

如代理人的,需提供代理手续材料。

其他能证明离婚原因和事实的材料。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据,并在法庭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