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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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您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来支持您的离婚请求:
婚姻关系证据
结婚证:证明您和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
户口本:证明双方是否为同一家庭户。
人事档案材料:如职工登记表、履历表等,证明身份关系。
婚姻关系证明:如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适用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
电子结婚证:在支付宝-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电子结婚证。
感情破裂证据
证明重婚或同居的证据:如邻居或熟人的证言、公开资料、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资料等。
家庭暴力或虐待证据: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赌博或吸毒证据:如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记录。
分居证据:如分居协议、居住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明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被宣告失踪的证明等。
子女抚养证据 (如有子女):
子女身份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
抚养能力证明:如收入证明、教育背景、居住条件、照顾孩子的经历等。
财产分割证据
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银行存款证明等。
债务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明细。
身份证明
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据
如代理人的,需提供代理手续材料。
其他能证明离婚原因和事实的材料。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据,并在法庭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