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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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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是一种由流动人员持有的证明文件,其主要作用包括:

享受权利

劳动就业: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就业的权利。

社会保险:依法参加并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并可以在异地转移、接续。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政治权利:参与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

其他权利: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享受服务

教育服务:适龄儿童就读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凭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由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在居住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并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可以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与当地考生享有同等的录取政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享有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住房保障服务:按照规定享有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按照当地住房保障规定,可申请住房保障(如公租房)。

其他服务:包括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以及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

享受便利

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机动车登记:机动车登记。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以及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子女教育: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并在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可以参加高考。

落户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综上所述,居住证在居住地享受的权利、服务、便利以及落户条件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是流动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