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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应该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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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应该用 定金合同或定金收据来表示。具体使用哪种形式取决于合同的形式和当事人的约定。以下是详细说明:

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是双方关于定金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作为主合同(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条款或单独的完整合同存在。当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口头合同时,定金合同也可以用定金收受方即开发商出具的定金收据代替。

定金收据:

在口头合同中,定金合同可以用定金收受方出具的定金收据来代替。这种收据可以作为定金的凭证,证明买方已经支付了定金。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虽然“定金”与“订金”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在法律意义上有很大的不同:

定金:定金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一旦交付,定金合同即成立,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卖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订金通常用于表示预付款或诚意金,并不具有定金的约束力。如果合同未能履行,订金通常可以全额退还给买方。

使用定金的建议

明确约定:在使用定金时,务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以避免后续纠纷。

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书面形式: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以便在发生争议时有据可查。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明确定金应该用定金合同或定金收据来表示,并且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定金的法律效力和相关约定,以保障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