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故事汇】寻找被害人,斩断“隔空猥亵”黑手
讲述人: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 李思瑶
“隔空猥亵”是近年来高发的一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指通过网络不直接接触被害人身体实施猥亵,因此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它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2019年至2022年间,舒某在网络平台上冒充10岁左右的女童结识被害人,再以交换个人信息、隐私照片、隐私视频“三部曲”,完成所谓的“闺蜜考验”,实施“隔空猥亵”。据舒某供述,他以这种方法共侵害过40余名未成年人。我们在舒某手机里确实发现了40多个以人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含大量未成年人隐私照片、视频。
然而,没有任何一名被害人报案。这些孩子是谁?她们为什么没有报案?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运用“电子数据恢复+人脸识别比对+平台数据碰撞”,成功锁定20余名疑似被害人。但我们前去取证时,这些孩子们的家长大都有抵触情绪,不愿意配合。“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我不想再让孩子想起来……”
面对这个困局,我们联动相关省、市、区(县)三级检察院未检部门,协同公安机关前往9省16个区(县)调查取证,经过一年左右的不懈努力,最终确认了20名未成年被害人。
有一个孩子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她在讲述舒某如何威胁她时没有哭,但讲到她爸爸知道这件事后打了她,孩子的眼泪“唰”的一下就掉了下来,说这是爸爸第一次打她。还有另一个孩子,她爸爸得知消息后,不仅把孩子打了一顿,坚决不让孩子作证,还连夜带着母女俩“跑路”了。
当时,我非常受挫,心想我们这么执着地找到这些孩子到底对吗?如果我们不介入,她们是不是反而不会遭受父母的打骂?可我内心又非常坚定地认为,引导督促父母尽职尽责,让父母认识到“孩子没有错,错的是犯罪分子”正是未检检察官的职责所在。
后来,经过我们多次联系、充分释法说理,孩子妈妈终于同意把孩子带来作证。还有一位母亲在得知舒某被抓后泣不成声,她说:“一年多了,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
2024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综合舒某实施猥亵的时间、次数、手段、后果等多个情节,提出对舒某顶格量刑的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舒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为更好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我们坚持保护与打击、治罪与治理并重,有针对性地开展被害人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推出“隔空猥亵”未成年人治罪与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目前已成功立案查办19件类案;以舒某案为警示,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检校家社共育;牵头推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光合计划”,联动行政机关、网络平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光合护苗,未爱织网。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