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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4名干部被查,4名干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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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据广东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4名干部被查,4名干部被处分。

中山市小榄广源学校校长艾斌被查

中山市小榄广源学校校长艾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政协汕尾市陆河县委员会常委黄国振被查

政协汕尾市陆河县委员会常委黄国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陆河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惠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资深经理关惠东被查

惠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资深经理关惠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惠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甘习元被查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甘习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惠城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阳江市卫生健康局原副局长曾海静被“双开”

经阳江市委批准,阳江市纪委监委对阳江市卫生健康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海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海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为谋取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利用职权在干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项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作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曾海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曾海静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韶关南雄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吴良彬被“双开”

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南雄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吴良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良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无偿接受房屋修缮服务;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良彬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良彬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韶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南雄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沙港村第二党支部原委员郑淑惠被开除党籍

日前,揭阳市榕城区纪委监委对榕城区东升街道沙港村第二党支部原委员郑淑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淑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以权谋私,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承租、违法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郑淑惠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榕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郑淑惠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沙港村第一党支部党员魏江有被开除党籍

日前,揭阳市榕城区纪委监委对榕城区东升街道沙港村第一党支部党员魏江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魏江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廉洁规定,违规收受他人所送钱款;纪法底线失守,伙同农村基层干部,利用农村基层干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租集体土地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魏江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榕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魏江有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