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积分入户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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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通过受理窗口和网站两种方式申请,网上申请需到现场确认。
申请人原则上向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无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将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并打印受理回执。
资料初审
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
资料复审
资料初审完成后,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于当天确定入户候选人员名单(积分达到100分),并提交辖区卫生和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核查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核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查询公示
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资料10个工作日之后,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查询复审结果和最终积分。
办理入户手续
通过积分制入户的申请人,自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及落户镇街发出入户通知起3个月内可到申请地公安户政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入户手续时,申请人须提供《东莞市积分制入户通知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随迁人员的相关证明、迁入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证明等。
领取户口准迁证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凭受理单位签发的《批准入户通知》和有关证件到市公安局治安户政办证厅领取户口准迁证,并持户口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两证到申请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股办理落户手续。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证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申请人可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实时查询申请进度,以便及时掌握审核结果。
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可联系当地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或公安户政部门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