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间算工伤
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条件: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工作任务相关:
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也属于工伤范畴。
特殊情况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决定时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原因、伤害程度以及是否与工作有直接关联等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