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产报销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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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产可以报销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生育医疗费:
这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此外,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则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门诊费用:
包括挂号费和门诊处的产检费。挂号费即医事服务费,手工报销,其中医保部分最大限额报销为400元,个人费用不予报销。产检费最多报销1400元,包含检查费、治疗费和药费,报销方式与挂号费相同。
住院费用:
住院费用最多的报销金额是3万元,具体报销比例和方式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请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