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生育津贴基数怎么算

时间: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主要依据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基数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天 × 产假天数。

基数上下限调整

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如果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示例计算

假设某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500元,某公司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顺产产假为158天,则该女职工的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计算基数:10000元

生育津贴:10000元 ÷ 30天 × 158天 = 52666.67元。

再举一个例子,假设某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00元,某公司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顺产产假为158天,则该女职工的生育津贴计算如下:

计算基数:4000元

生育津贴:4000元 ÷ 30天 × 158天 = 20933.33元。

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应按时足额发放,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女职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生育津贴可以按女职工本人的工资标准计算。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