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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档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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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其档案的处理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申报死亡与获取死亡证明

首先,需要向当地公安局申报死亡,并取得死亡证明。

档案的封存与保管

人死后,其档案会被封存起来,保存在其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的档案馆里。如果是大学生的档案,则由学校的学生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档案的移交与销毁

档案的移交时间并没有具体规定,但一般短期保存期限为3年,长期保存期限为50年。每年三月份,对上年度已超出保存期限的档案统一进行销毁。

职工去世后,其档案由原档案保管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或者企业所属上级机关的档案部门保管。对于特殊贡献的人物,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档案的查询与使用

家属或其他相关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阅或封存已故者的档案。但需要注意的是,已故者的档案仍然受到保护,不能随意公开或泄露。

档案中的个人物品

档案中可能包含一些属于个人的物品,如遗物或信件等。家人可以与单位沟通协调,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领取这些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个人死亡后,其档案应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属于个人的档案,应当及时移交给死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属于集体或者国家的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给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

对于一些具有特殊历史价值的档案,如名人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和传承。

其他相关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指出,流动人员死亡5年后,其人事档案按现行渠道移交或保管,对国家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等人事档案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综上所述,人死后其档案的处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家属和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档案的移交、查询和销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