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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低保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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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低保通常需要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以下是办理低保的基本流程和所需材料:

申请条件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低保申请标准;

申请人应具有当地常住户口。

申请材料

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

收入证明,包括工资性收入证明;

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如伤残证或医院出具的证明;

16周岁以上提供在校证明;

夫妻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申请流程

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

审批流程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对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批准其享受低保待遇。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