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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证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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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丢失了执业药师证书,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报案

向当地相关机构或颁发执业药师资格证的部门报案,例如药学协会、监管机构或教育部门等。

挂失

向颁发证书的局申请挂失,证明原证件已丢失且无法律效力。

在国家统一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注明您的证书姓名和个人姓名等信息。

补办申请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办申请。

填写《证书补发登记表》,并提交遗失经过说明,单位核实盖章。

提交材料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学历证复印件(验原件)、工作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加盖公章)、职改部门验证的证明(加盖公章)、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以及小二寸免冠白底相片。

等待审核

将上述材料递交给职改办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等待发证。

更新记录

获得新的执业药师资格证后,及时更新相关记录和通知相关机构,如药房、医院或执业场所。

请注意,补办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