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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在哪个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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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应当在 民政部门进行。具体来说,可以选择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如果双方希望在共同工作的城市领证,那么在民政部开通“跨省通办”试点的城市也是可以的。

详细来说,婚姻登记机关包括: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确定的民政部门:

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现役军人:

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建议选择离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较近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如果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方,可以考虑在其中一方经常居住地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同时需提交相关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