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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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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认定通常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认定可能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科、综合业务科、劳动关系科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具体承办。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相关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