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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界定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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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具体界定标准如下:

股权控制

企业之间直接或间接占有对方股份比例总和达到25%或以上时,可能形成关联企业。

同时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企业,也视为关联企业。

借贷与担保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金额超过自身自有资金的50%或以上,或者借贷金额的10%或以上由第三方担保,可以判定为关联企业。

公司人员组成

某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由另一企业所委派,表明委派方企业对派往方企业在人事方面具有控制权,从而形成关联关系。

经营控制和特许使用权

某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使用另一家企业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利,否则无法生产经营;或者一家企业在生产经营的上游采购或产品销售上受另一家企业控制,这些都算形成关联关系。

业务关联

公司与股东或其他公司之间的经营业务、经营行为、交易方式、价格确定等持续关联,外界无法分清其交易对象,这种业务关联亦称为主体关联。

人事关联

公司的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与其他公司的同类人员相互交叉,尽管形式上独立,但实质上互为一体。

控制与隶属关系

关联企业之间一般具有非常紧密的关联关系,这种关联关系已达到特定程度且稳定,满足这样条件的企业属于关联企业。

其他利益关联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综上所述,关联企业的界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股权控制、借贷与担保、公司人员组成、经营控制和特许使用权、业务关联、人事关联以及其他利益关联。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关联企业的认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