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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形式包括哪些

时间:

移交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期满终止移交:

指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将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提前终止移交:

指在合作期未满时,由于某种原因(如政府违约、社会资本违约等),项目提前终止,社会资本将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期前启动移交:

在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运作模式中,项目开始前的第一个“T”即移交阶段,指的是在项目运营期开始之前,社会资本将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无偿移交:

指在移交过程中,社会资本将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有偿移交:

指在移交过程中,社会资本将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

实物移交:

指将基础设施项目的实物资产(如设备、设施等)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文件移交:

指将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合同等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权利转移:

指将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从社会资本转移到政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合作模式,明确移交形式和程序,确保移交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