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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怎么写才能起到法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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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要起到法律作用,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几种常见遗嘱形式的写法要点:

自书遗嘱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不得由他人代笔或打印。

遗嘱人需在遗嘱上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由遗嘱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代书人需亲笔书写遗嘱内容,注明年、月、日,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录音形式遗嘱

由遗嘱人口述,用录音录像制作,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立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

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均有效。

建议

明确财产处理:在遗嘱中明确说明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及遗留给何人,避免歧义。

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合法合规: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签名与日期:无论是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遗嘱人需在遗嘱上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见证人:代书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名。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所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在立遗嘱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遗嘱内容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