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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算轻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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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的判定标准主要基于对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但并未达到重伤的程度,也不属于轻微伤害。具体标准如下: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丧失听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伤一级的具体情形包括: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厘米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平方厘米以上。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的具体情形包括: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厘米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平方厘米以上。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平方厘米以上。

颅骨骨折。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在实际操作中,判定轻伤需要根据具体损伤情况,结合医学检查结果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综合评估。如果对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