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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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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质押的步骤如下:

签定认购书

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办理申请

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贷款审查

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其他法律手续

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贷款的发放

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开发商账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股权质押的办理

申请股权质押登记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填写登记申请书。

提交相关材料

携带质押合同和登记申请书,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符合登记条件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仔细审查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

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名称、出资方式、金额等相关信息。

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

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将股权已经质押,不能再转让和重复质押股权,注明在公司章程和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房产质押的办理

提交申请文件

向登记机关提交房地产质押登记申请书、质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质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