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政务审批
政务审批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普通许可:
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例如,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以及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
特许:
特许是指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
认可:
认可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是否具备某种资格、资质或能力的确认。例如,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的资格、资质。
核准:
核准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批准其从事某种行为或申请某种权利。核准通常涉及对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审定等。
登记:
登记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特定行为、权利或资格进行记录和确认的行为。例如,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产权登记、婚姻登记等。
检验、年检:
检验和年检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从事的特定活动或物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核,以确保其符合法定条件或标准。例如,对产品的质量检验、对企业的年度检查等。
审批:
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指标额度限制、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一般都是终审。
审核:
审核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审核通常表现为盖公章等行政认可行为。
备案:
备案是指行政相对人按照法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送行政机关,以便行政机关进行记录、存档和后续监督管理的行为。备案通常不涉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或选择决定权。
这些类别并不是孤立的,它们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会有交叉和重叠。例如,某些许可事项可能同时涉及普通许可、特许和核准等多个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