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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监前怎么办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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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监前办理保外就医的流程如下:

讨论通过

由罪犯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的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并报告至单位的狱政科。

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人员列席参加,进行初步审查并同意。

病残鉴定

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如果单位未设医院,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需要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化验单、照片等相关病历档案。

征求意见

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认为需要保外就医,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

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

审批手续

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病残鉴定结果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审批。

劳改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三份送达报请审批单位。

办理出监手续

审批通过后,办理出监手续,并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

建议:

罪犯及其家属应尽早准备相关医疗证明和填写申请表格,确保材料齐全,以便顺利完成保外就医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辅助,可以更有效地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