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要交什么材料
时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书应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再审申请书应包括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明确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逐项列明符合的事由,提供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具体的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盖章等内容。
身份证明
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提交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主要证据材料
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
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有新的证据材料,也要按照要求提交份数和证据目录。
光盘内要刻录再审申请书、原审判决的Word和PDF版本。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可以前往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材料符合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