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焚烧哪个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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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焚烧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涉及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此外,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的组织实施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则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建议:
秸秆禁烧工作需多部门联合,确保有效执行。
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以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
公众应提高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禁烧规定,共同维护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