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产假工资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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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的产假工资计算遵循以下规定: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通常基于女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将差额支付给职工。
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女职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或者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保,产假工资由单位承担。
工资发放通常基于女职工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
对于新创企业,如果无法提供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信息,应以企业自建立之日起至发放补贴期间的职工月平均薪酬为准。
特殊假期工资
保胎假工资:按病假发放,需要医院证明。
产前15天休假工资:按实际工资的八成发放。
哺乳假工资:六个半月按工资的八成发放,延长哺乳假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放。
奖励假工资
广东省规定女职工可享受最长80日奖励假,工资全额支付。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计算方式应以最新的地方规定或公司政策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直接咨询您的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