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去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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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两个部门进行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
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可以到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具体婚姻登记机关包括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法院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居住,一般应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如果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满一年,也可以选择向深圳的法院通过速裁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建议
协议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能够达成协议,建议首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为这种方式相对简便快捷。
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