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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产假怎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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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苏州,根据最新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安排如下:

基本产假

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延长产假

根据地方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

产前休假

女职工可以提前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

如果生育过程中出现难产,可以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

未满2个月流产,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护理假

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假期待遇

产假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产假。

申请流程

申请安胎假

向医院开具证明,递交上级,等待批准。

注意事项

产假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有些单位还要求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等。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建议

建议女职工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以确保顺利申请产假和护理假。

确认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相关规定,以便按照当地标准享受相应的产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