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证明怎么开
户籍证明
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
如果户口本遗失,但急需户籍证明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章,临时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如果在外地,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相关证件。
房屋产权证明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如果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就业证明
自己需要准备一份申请工作证明的材料,写明自己的名字、公司职务、具体办理的原因,最后写日期,并由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办理就业登记证明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四张两寸彩照,填写《全国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单身证明(未婚证明)
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市民只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可到所属区县婚姻登记处提出书面申请。
代办单身证明一般需要:公正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两张照片,被托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
无犯罪记录证明
可以通过“桂警通办”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
选择所在地,进入“桂警通办”首页,选择要申办业务的所在地。
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后进入办事指南界面,选择【在线办理】,根据页面提示办理业务。
办理完成后可以选择自行下载或通过快递获取证明。
居住证明
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暂住证)需要准备两张白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以上是几种常见证明的开具方法,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获取详细信息。